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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迄今。我国建设工程规范化研究会卷材防水材料技术专业联合会以便标准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应用,于2004年刚开始机构撰写CECS199:2006《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复合型防水施工技术规范》。
在遵循住建部227号文档的基础上,规程在“基本规定”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又增加了相关内容的规定:
1.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使用的聚乙烯必须是成品原生料,严禁使用再生的聚乙烯。
2. 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应采用一次成型工艺生产的卷材,不得采用二次成型工艺生产的卷材。
3.聚合物水泥防水胶结材料应采用符合耐水的专用胶粘材料,不得使用水泥原浆或水泥与聚乙烯醇缩合物混合的材料。
4.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与基层粘贴应采用满粘法施工,其粘结面积不应小于90%,且每处未粘结的面积不应大于0.015 m2;搭接缝应 严密,不得翘边。
5.聚乙烯丙纶卷材复合防水工程的主体结构宜为现浇钢筋混凝土;防水层上应设置保护层。
6.粘贴卷材的聚合物水泥防水胶粘材料的施工固化厚度不应小于1.2 mm。
7. 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卷材与配套的防水胶粘材料或胶粘材料中的改性剂应匹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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